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進料加工、來料加工出口產品
檢驗檢疫報檢工作的通知
各相關出口企業(yè):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進料、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產品的報檢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07年9月20日起,對于出口貨物總值中進料加工、來料加工的進口原料價值占50%及以上的出口產品,生產企業(yè)可以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進料/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產品報檢備案。自10月8日起,未能獲得報檢備案的出口產品應按一般貿易方式辦理報檢手續(xù);已獲準報檢備案的出口產品可按“來料/進料加工”貿易方式辦理報檢手續(xù)。
二、出口企業(yè)在申請加工貿易出口產品報檢備案時,應如實提供《廈門檢驗檢疫局進料/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產品報檢備案申請書》和《廈門檢驗檢疫局進料/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產品成本明細單》,并積極配合檢驗檢疫機構開展調查和審核工作。
三、已獲準報檢備案出口產品的進口原料價值所占比例發(fā)生變化時,出口企業(yè)應及時到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變更。
四、須備案的企業(yè)請在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站表格下載區(qū)(網址:http://xmciq.gov.cn/download.jsp)下載《廈門檢驗檢疫局進料/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產品報檢備案申請書》和《廈門檢驗檢疫局進料/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產品成本明細單》。
特此通知。